上海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时间:2024-04-26 10:08:59 点击:10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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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浙江省开展常规巡视。2021年2月6日,中央巡视组向浙江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省委书记强调,抓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要求,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确保交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高分答卷。省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整改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深刻剖析,进一步明确有关整改措施,并带头抓好整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务求实效。截至目前,各地各有关单位均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了第一阶段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部署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省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省委充分认识到,浙江作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必须把落实“两个维护”要求、强化政治责任具体体现在抓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上,自觉以更高标准、更大功夫来取得整改工作的更好实效。重点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提高对巡视工作的认识相结合。通过省委常委会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理解把握新时代政治巡视的深刻内涵,以高政治站位来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在巡视整改工作实践中深化对巡视工作的认识。二是落实巡视工作要求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结合。注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的讲政治的8方面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十分自觉、十分用心地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相结合。注重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精神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以“八八战略”年度报告为标志的抓落实机制,自觉站在党和国家的战略全局、政治大局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决做到巡视整改过程“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 (下转第四版)

  (紧接第一版)与此省委带头扛起抓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省委常委会决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必要时专题听取突出问题整改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2月20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系统研究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省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负首责、负总责,以上率下抓整改,对重点整改问题带头抓、抓到底,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联系工作,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谋划和逐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系统谋划方案,做到巡视整改工作统筹推进。《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起草工作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省委书记主持研究。2月2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除了中央巡视组关于巡视浙江省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外,对省委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巡视工作指导督导反馈意见问题,以及“七张问题清单”等的问题,一并纳入本轮整改范围,共计168项问题。《整改方案》总体上为“四六五”的框架,包括对168个具体问题逐个梳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四张清单”,政治建设能力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省域治理能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能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能力提升“六大行动”,省委常委会总负责机制、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巡视整改工作协同机制、省市县整改联动机制、整改工作动态评估机制“五项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巡视整改工作三个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21年4月底前取得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初步成效,同步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工作全面展开;二是确保到2021年12月底,具体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取得成效,建章立制基本完成,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到2022年5月底,各项问题整改工作和举一反三工作全部完成,常态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漏洞短板基本补齐。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均按照省委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并向省委备案,不仅巡视点出的地方和部门要抓好问题高质量整改落实,其他地方和部门也要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全面深化部署,高标准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2月22日,省委书记主持召开省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强调要增强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政治担当,坚决彻底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为了更好履行抓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常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部长、省纪委书记、省委秘书长、省委组织部部长,杭州、宁波两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强化巡视整改工作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推进小组下设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络组,并建立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工作落实。各单位在组织推进工作中,遇到跨部门、跨领域、跨业务的难题,及时提交联络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交推进小组研究解决。在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过程中,要求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3个整改标准:一是所有问题都要按时保质解决好,具体问题要尽快解决;二是坚决杜绝点上整改的问题在其他地方再次发生或者变异发生;三是举一反三,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消除问题根源、清除滋生土壤,避免整改过的问题再次发生。按照《整改方案》具体部署,倒排时间节点,树立起“开局即冲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全盘压上。3月5日,我省专门召开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协调机制会议,重点围绕“到2021年4月底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初步完成整改,同步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工作全面展开”的阶段性要求,建立巡视整改联络员制度,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整改工作。省委书记带头进行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围绕完善“八八战略”抓落实机制、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等13个具体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逐项深入研究、逐个聚力突破的科学策略狠抓落实。3月25日,召集会议专题听取发展类5个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就相关整改工作作了深入研究部署。省发展改革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委党组总负责、整改工作推进、整改工作协同、系统整改联动、整改工作动态评估的落实整改工作“五项机制”,在谋划涉及的27个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将省委书记讲话中明确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解决基层党建不平衡、层层递减问题”作为自选动作,形成“27+1”清单,并制定单个问题具体整改方案,形成“1+10”系统方案。截至目前,作为第一牵头单位的9个问题,已基本完成第一阶段整改任务。温州市委紧扣温州实际梳理形成全市重点整改落实的102个问题,全面建立“四张清单”,并对省内其他地方存在的66个具体个案问题,也按照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要求同步对照整改,构建“整改全面、责任到位、推进有力”的工作体系。专门成立6个巡视整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目前已督查92次,倒逼各单位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四)坚持全域整改,实现巡视整改工作一体化推进。坚持全域覆盖,推动广大领导干部及各地各单位主动自觉扛起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安排上来,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做到立说立行、立查立改。各地各部门按照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四个融入”要求,做到四个“一体推进”:一是将巡视整改任务与当前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与2021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将中央常规巡视反馈问题与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中央巡视组关于巡视浙江省的反馈意见和对省委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巡视工作指导督导反馈意见等的整改落实;三是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其他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上一轮巡视反馈整改未到位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近三年审计指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和省级重大巡视、审计、督查、舆情、信访等方面“七张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四是省市县联动起来,一体推进中央巡视浙江反馈问题与巡视杭州、宁波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步抓好省市县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学习借鉴中央巡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高质量推进我省巡视巡察工作,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传导下去,推动我省各级巡视巡察工作真正从“形”到“神”联动起来,确保方向正确、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省纪委省监委坚持系统思维,把自身整改和整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政治监督、正风反腐、深化改革、巡视巡察、队伍建设“五个高水平”为目标,以组织领导、专班运作、协同督办“三项机制”为保障,实现了一体运行、全省“一盘棋”推进。建立清单化、颗粒化、数字化、全闭环整改推进机制,采取周督周报、挂牌督办、倒排时限、滚动清零等举措把牢进度关、质量关。坚持以一流标准抓好自身整改任务,发挥“小切口”突破带动作用,聚焦重点难点开展集中攻坚,逐项拧紧从问题到整改、到制度、进而到治理效能、再到高质量发展的整改链条。围绕强化政治监督制定7个具体实施方案,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协助省委出台13项机制制度和“五张责任清单”,围绕整治重点领域腐败开展7项重点整治工作,围绕深化清廉浙江建设出台“1+7”系列文件,围绕治“四风”树新风聚焦10类问题开展靶向治理,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5个专项治理,围绕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大力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目前由省纪委省监委承担的199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142项。坚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全省整改任务落地见效,通过“六督六看”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严肃认真、高质高效办理中央巡视交办件,建立快查快办、跟踪督办、精准处置、闭环管理的机制。围绕全省巡视整改任务特别是13个重点难点问题跟进监督、靶向监督,常态化推进定期通报、实地检查、约谈会商等整改监督机制,灵活采用清单式、对账式、溯源式、回马枪式等监督方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有力推动整改,共发现问题3726个,纠正问题3161个,提出相关建议3465项,推动制定完善制度1789项。

  省委组织部大力推进政治建设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抓好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工作,整改工作专班专程赴中央组织部汇报对接选人用人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接受指导,梳理出“突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从严把好选人用人质量关”“破解基层党建不平衡层层递减”等10方面重点问题。截至目前,牵头整改的42个问题中,已有20个基本完成整改;参与整改的11个问题,均已按照牵头部门分工要求进行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涉及整改的215名具体人均已完成整改;围绕整改共制定出台28个制度文件。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三项要求”“三大提升”“三项保障”系统架构,高站位、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深化巡视带巡察上下联动实践,组建5个巡察指导督导组对11个市开展指导督导,出台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规范化标准等一系列制度,不断夯实“省委巡视+市县巡察+省直单位巡察”的工作格局。聚焦政治巡视质量提升、贯通联动效果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首次探索实施授权巡视,完善巡前通报、巡中会商、巡后共督机制,切实发挥巡视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对巡视指导督导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提出62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54项措施整改任务。

  杭州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先后召开市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和6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形成64个具体问题、270条整改举措的总体框架,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以开展数智攻坚年和狠抓落实年“两个年”活动为重要载体,深入实施“六大能力”提升行动,组建实体化专班集中办公、挂图作战,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回头”工作机制,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

  宁波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将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七张问题清单”等一并纳入市委整改范围,梳理开列六大类60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六大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做到同步整改、全面整改,奋力交出以整改促发展的“七张高分答卷”。宁波市各县(市、区)党委坚持将省委、市委整改方案融合贯彻、一体实施,分类研究、逐项明确整改工作“四张清单”,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五)创新工作方法,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整改工作整体性优化。为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结合正在推进的全省数字化改革,我省将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推进,充分考虑可上线、可量化、可监测、可考核的原则,用数据链贯通整改工作链条,实现对各项整改任务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的精准把握,实现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更有效、监督评价更精准、成果运用更全面,最大化发挥巡视整改效应。在4月份上线的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中,将“巡视整改”模块第一批上线,按照168个问题点,形成中央巡视问题整改的问题、责任、任务、时限“四张清单”,以及指标、工作、政策、评价“四个体系”。整改工作纳入数字化改革系统后,激发了数据要素的驱动作用:各项工作内容量化具体、进展更加直观,考核评估情况及时体现;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等自动留痕,经得起检查;应用系统纵横贯通,协同单位第一时间得到信息反馈,更好地发挥了整体效应;通过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平台的展示,信息可及时反馈省领导,更便于全局把控、发现问题、工作纠偏。通过巡视整改工作数字化,促进相关工作流程再造,重塑各责任单位的业务协同关系,形成部门系统、上下联动整改格局,带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制度”“治理”“智慧”三个维度纵深推进,开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新格局。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结合全省数字化改革统一部署,探索开发省纪委巡视整改数字化工作平台,上线数据填报、数据审核、数据汇集、综合查询、跟踪督办等功能,实现进度动态跟踪、问题实时督办、台账自然留痕,有效夯实整改责任、“一屏”掌握整改进展。丽水市委将相关整改任务作为数字化改革的重大任务,纳入市委“十方面问题清单”进行跟踪督办,依托市委督查和问题整改系统应用,建立整改问题从初始交办、跟踪管理、结果反馈到考核评价全过程多场景闭环系统,确保整改工作系统高效、实时掌控。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建设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加强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谋划新职责新定位。一是从“两个大局”高度准确把握新时代职责使命,特别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在新发展阶段确立的定位使命主动查找差距。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实施铸魂工程、溯源工程、走心工程。系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研究,形成《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系列研究成果。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体系。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理论宣讲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落实“两个担当”良性互动机制,完善县(市、区)委书记和厅局长工作交流会制度,进一步搭建省市县一体抓落实的“赛马平台”。二是深入思考深化运用“八八战略”系统指导工作。梳理各地各部门构建“八八战略”抓落实机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召开“八八战略”实施综合评估工作部署会,开展“八八战略”分领域梳理和框架思路研究,加快建立相关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的探索和实践,形成提交会议讨论的评估报告框架思路。编制“八八战略”实施综合评估报告并发布2020年度评估报告。将“八八战略”实施情况作为“重大任务”纳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逐步形成完善的以年度报告为标志的“八八战略”抓落实机制和体系化考核评估机制,注重强化“八八战略”实施评估结果运用。三是努力全面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开展常态化系列调研。系统部署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完成《关于全力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的指导意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初稿编制。着力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召开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全省各级围绕建设数字浙江目标,构建“152”工作体系,对省域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研究谋划建设海洋强省的政策举措,印发实施《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精心组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以省委名义向中央上报《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一周年情况的报告》,全力做好《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宣传阐释,中联部和浙江省委在杭州联合主办“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实践”专题宣介会。出台《中共浙江省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保障清廉浙江建设纵深推进的工作意见》。

  2.持续抓好落地见效工作。一是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将唱好杭甬“双城记”纳入《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大都市区2021年度工作要点》,作为统领性、牵引性工作加以重点推进。编制《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五年行动计划》,作为推进杭州、宁波“双城记”近期工作纲领性文件。省委拟每年至少安排1次省委常委会会议或专题会听取杭甬“双城记”工作情况汇报,并由常务副省长召开专题会议形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推动建立省市层面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努力将宁波舟山港打造为世界一流的设施、技术、管理、服务强港,努力在航运金融、法律等高端服务业方面形成国际影响力。加快完善政策文件顶层设计,于2021年6月正式印发《深化一体化改革方案》《航运服务业方案》《一流强港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等3个政策文件。一流强港建设方案纳入省海港集团“十四五”规划,其他全省性建设任务和重点工作纳入我省“十四五”水运规划。深入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及规划落地,中奥能源码头等重大项目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突破一批重大难题,虾峙门渔船碍航、国际集装箱运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3.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专项整治要求。一是扫黑除恶工作强化举一反三,加强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出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意见,制定我省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规定。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纳入执纪监督、巡视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内容。二是全力加大违建别墅清理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违建别墅问题再排查,确保违建别墅问题应纳尽纳,切实推进重点项目整改,同步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涉及的责任追究工作,加强对市县整改工作的指导。目前,具体项目正按照要求有序推进整改。

  (二)关于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进一步加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紧迫感使命感。一是着力解决发挥国家重大战略叠加优势不够充分的问题。加强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意识,努力在推动产业协作发展、形成资源要素一体化配置、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等方面发挥作用,加速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尽快在土地规划管理、生态治理、税收共享等方面形成共识。联动实施“四大建设”,编制印发我省“十四五”期间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施计划。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率先实现全省域创新券在长三角地区通用通兑,推动长三角区域专业技术人才互认。全面形成嘉善片区“1+1+N”规划体系,推动规划管理、环评制度改革等领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协调推进嘉善高铁新城、国际金融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二是系统深入地研究经济发展中的短板。着力解决浙江民营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达,原材料和市场以“两头在外”为主,对外部环境依赖性强,经济稳定性、安全性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贸易格局调整影响大的问题。在继续扩大外贸的统筹谋划如何依靠创新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提供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扩大内需,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跑出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制定《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办法》《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推进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等重大科创载体建设。召开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正式实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未来产业发展。印发《浙江省数字商贸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加快推动数字生活新服务先行市、样板县(市、区)、特色镇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省委深入思考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在对照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谋划工作上居安思危,加强转型意识和系统研究。研究编制《关于全力打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组合拳的指导意见》,梳理形成2021年工作清单,明确12方面77项重点任务。印发实施《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中长期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召开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大会,启动实施为期3年的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攻坚行动。着力解决一些长期习惯于做外贸出口的企业,缺少应对形势变化开拓国内市场经验,在产品销售渠道、品牌建设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障碍的问题。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国务院以及商务部支持,2021年7月9日上报试点工作方案并得到商务部相关司局的支持。加强内外贸一体化顶层设计,拟订了浙江省内外贸一体化指导方案、改革试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和重大改革清单。培育标杆示范,评选了首批109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15家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推广了一批典型案例。三是努力压实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完善长效机制。深化近海污染治理,深入整治象山港海湾、杭州湾等重点海湾污染。印发实施《2021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将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指标列入“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考核范围。印发《浙江省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氮磷浓度控制计划(2021—2022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全省入海污染源排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印发实施《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组织开展浙江省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深入整治部分企业偷排电镀、医药废水,船舶修造企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海问题。完成台州头门港医化园区、温州龙湾蓝田电镀园区和全省修造船行业企业排查,开展两轮“回头看”督查,推动问题处罚整改到位。开展全省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出动人员22万人次,检查企业9万家,查处违法案件3678件,公布十三批典型案例,严惩环境违法犯罪。推进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建设。出台《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奖惩管理规定(试行)》《推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专项工作方案》等,构建生态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垃圾固废处理,着力解决宁海等地一些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加强源头管控,做好填埋场治理前期工作,完成场地调查,报批获得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启动填埋场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省建设厅共3次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专家咨询会。已印发《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现状调查指南》,研究编制《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评价规范》。四是加快推动数字化改革。构建了内外贸一体化服务和治理两个数字化场景应用,分别在德清、玉环进行试点,场景应用1.0版已上线运行,相关功能正在迭代升级。构建运行“三同”数字化平台,全省256家“三同”企业、341类产品已注册上线。五是积极推动国内信用保险。会同中信保浙江分公司探索建立白名单机制下的国内贸易政策性保险,明确了173家重点企业名单,为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供保险支持。

  2.认真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确保稳就业、保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一是着力解决一些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未及时享受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的问题。坚持集中整改与完善机制相结合。集中攻坚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生成疫情期间补贴政策应享企业清单,做到应发尽发。

  (下转第五版)

  (紧接第四版)持续做好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2021年1—8月,累计发放补贴1.57亿元,涉及企业2.65万家、毕业生5.83万人。研究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对涉及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就业补贴等政策,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结合数字就业平台建设,进一步修改优化政策经办的规范标准。二是着力解决一些地方落实减免房租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坚持省直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全面开展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并立查立改、真抓真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全面排查和整改,落实减免房租金额5181.02万元,惠及承租户3565户。三是着力解决一些地方落实“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全面部署压实责任,召开巡视整改部署会,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下发专项整治方案,以落实主体名录、违规问题、整改任务“三张清单”为抓手,实现应知尽知、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应退尽退、闭环整治,并对11个市开展专项督查全覆盖,确保惠企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排查确认转供电主体9581家,涉及终端用户598252户。发现未落实的转供电主体1753家,已全部完成清退处置,共清退多收电费8951.49万元,惠及终端用户117251户。建立协同监管长效机制。

  3.着力解决六大新区在未来产业培育、项目招引等方面同质化竞争的问题,深入打造大湾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省级新区招商项目指导目录的通知》,督促各新区明确2—3个主导产业方向,目前各新区均已制定产业导向目录。加强对新区的督查督导,共同研究确定主导产业方向。目前,杭州钱塘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金华金义新区、台州湾新区等已建成6个“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印发实施《浙江省高能级战略平台建设导则(试行)》,积极开展申报建设工作。

  (三)关于省域治理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努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在优化治理手段上,着力解决有的法规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服务业改革发展等地方性法规制定滞后的问题。研究制定《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牵头任务的工作方案》,提出3方面11项具体整改举措。完善“1+X”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制定起草专班等工作制度,6件法规建立起草小组“双组长”制。推进立法数字化改革,2021年9月份初步上线地方立法综合运用。持续开展省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共打包修改26件法规。对《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推行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强化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督促,推动法规有效实施。加快服务业领域立法,快递业促进条例、电子商务条例等于2021年9月底出台。二是着力解决因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不符合山区实际而造成部分山区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的问题。省建设厅于2021年3月11日下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反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各地在做好山区闲置处理设施排查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摸清所有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制定整改方案。全省各级按照“一点一策、立行立改”的原则,下发整改通知、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全省共排查出闲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65个,4月底已全部制定整改措施。截至9月28日,已完成整改销号393个、销号率69.56%,其中位于山区的195个闲置设施已完成整改销号156个、销号率80%。三是在优化治理机制上,着力解决有的机构改革后深度融合不够的问题。着力解决市场监管局组建后,商务、盐业的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商务厅于2021年3月联合发布《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公告》,将94项商务、15项盐业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明确各事项的职责边界,建立监管执法协作长效机制,省级层面完成职责划转。4月底,市县市场监管和商务、盐业主管部门已全面签订执法事权交接协议并发布联合公告,完成职责划转工作。着力解决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后,粮食物资局与能源局在能源储备方面职责分工交叉重叠的问题。2021年4月29日,省委编办印发《关于细化完善能源储备职责分工的通知》,7月2日,省粮食物资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高效协同的能源储备保障工作机制的意见》(浙粮〔2021〕24号),明确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协同联动机制、数据共享机制、监管评估机制。四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整治有的地方住建部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外地企业参与建筑市场竞争的问题。2021年3月15日,省建设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企业参与竞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分阶段抓好巡视整改任务。各市均按要求制定了详细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整治中,全省共发现96个存在问题的政策文件,修订24个、废止72个。省建设厅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和工程项目实施两个阶段建立全省统一的评价机制,分别于6月、8月发布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版)和《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深入整治有的行业协会等巧立名目乱收费的问题。2021年一季度,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3部门牵头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共涉及全省行业协会商会5780家,其中省级行业协会商会395家。在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违规收费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民政、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按不少于 10%的比例实施重点抽查,共抽查行业协会商会1089家,结合收费治理注销行业协会商会88家。目前,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正在持续推进,相关长效机制正在研究制定中。着力解决公安、民政等部门户籍、婚姻等政务服务信息还未实现共享的问题。梳理整改事项清单,形成《政务服务办事事项数据未共享清单》,针对未充分共享户籍、婚姻数据的42个办事事项,组织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全面完成整改,实现相关办事事项数据应共享尽共享。提升数据质量,针对户籍数据同步周期可能无法满足部分事项时效要求、数据同步存在缺漏出错等问题,省公安厅加强数据治理,于2021年3月中旬完成优化整改。

  (四)关于风险防控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注重源头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健全研判防控协同机制。一是提高对以科技金融创新为名实为高利贷、P2P等金融风险的重视,推动对有的企业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限制和排斥竞争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对以科技金融创新为名实为高利贷、P2P等金融风险重视不够问题:优化调整专班人员结构,抽调工作人员继续重点支持杭州市网贷风险应对,加大恶意逃废债打击力度,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于2021年7月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涉金融类信访事项协作处置机制实施办法》,强化信访联合应急处置,推进“天罗地网”系统建设。出台加强平台经济监管政策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召开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加强平台经济监管。强化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开发上线“浙江公平在线”系统,逐步建立起大数据监控、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已累计迭代更新29版,发现风险信息及违法线索3170条。其中,向属地监管部门交办违法线索2301条,向平台企业反馈问题整改清单1139条,风险处置率达100%。督促指导重点平台企业做好整改工作,省政府两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落实重点平台企业整改工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协同“一行两局”督促重点平台企业对标金融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同时建立“一周一报”信息报送机制。二是加强对“地下钱庄”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治。加大打击地下钱庄犯罪力度,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等,制定下发《全省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数据化实战体系建设方案》。提高线索挖掘和研判能力,省公安厅成立情报导侦中心统筹全省地下钱庄犯罪研判工作,省外管局成立案件线索研判专班。固化刑事打击与行政监管协作机制,为进一步深化线索移交、联合研判、工作会商以及联合督办等多项工作机制明确执法衔接问题,加大行政查处力度,坚持严惩交易对手与打击地下钱庄并重,开展“以案倒查”,深化防范宣传,进一步推进地下钱庄犯罪防范宣传社会化、常态化,全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的浓厚氛围。

  2.大力开展危化品整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实施“一企一策”整治提升。优化危化品产业布局,合理布局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域,逐一推进52个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救援和社会化服务等“五个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提升。推动危化品企业进区入园,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攻坚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新建、扩建高危危化品生产项目进区入园制度,坚决淘汰园区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通过土地、财税、许可等措施,逐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或进区入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以“点对点”方式帮助涉及高危工艺企业加快先进安全技术工业化应用,推动全省涉及硝化、氯化等高危工艺装置企业进行改造。印发《关于做好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加快制定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同时不断加强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工作协同。

  3.推动疫情防控向港口、农村等一线深入下沉。一是加强宁波舟山港口岸卫生检疫、疫情防控等处置设施,降低陆岛转运环节风险。严格落实船企审单制度,审单坚持“四不接”的总原则。建立国际航行船舶代理企业信用惩戒机制,抓实船代公司防疫主体责任。严防境外海上疫情输入,建立以电子围栏为主的“人防+技防”海上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强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着力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增配救护车和增设救治床位,强化人员转运和核酸检测样本跨岛转运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重点整治有的村卫生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构建专班化运行机制,网格化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网格员等“五包一”人员26.1万名。实施“三色”动态管理,建立完善乡镇评估、县级农村防控专班审核、县疫情防控办确定的村(社区)“三色”预警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驻村(社区)疫情防控指导员制度,出台农村(社区)疫情防控、村民(居民)防护、农村环境卫生等三个“十须知”。紧急开发上线浙江省驻村(社区)疫情防控服务平台,迭代升级精密智控疫情调度指挥平台,上线驻村(社区)服务模块和发热诊室模块,依托省委政法委“基层治理四平台”开发“省疫情防控走访巡查”模块,初步构建网格化数字应用系统。严肃整改问题机构,建立卫生监督联络员队伍,驻村(社区)指导员对发现的问题即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当地卫生监督机构跟进核查与处罚,实现检查机构、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监督执法的闭环管理。

  4.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掌握和应对机制。聚焦已划定地质灾害防范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人口集聚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山区农民切坡建房等四大重点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大排查。针对影响30人以上的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按照全面覆盖、专群结合的要求,对700处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安装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切实提升预报预警精度。组建专班对地质灾害等级预报系统、实时预警系统、专业监测系统和“地灾智防”APP进行优化完善,迭代升级地质灾害风险智控平台,已上线“地灾智防”APP3.0和地质灾害风险智控平台2.0。制定地质队员“驻县进乡”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地质队员专业作用。以地质灾害风险识别和风险区划为重点,全面开展77个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150个有高、中易发区分布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明确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责任,已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

  5.强化小流域山洪预报预警和自救互救能力。开展全省山丘区全覆盖的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确定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1.4万个,初步形成山洪灾害风险“一张图”,建立需转移人员、预警责任人、转移责任人“三张清单”。按照范围全域化、预报精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省独特的地形地貌条件和山区河道行洪能力,开展预警指标复核,首轮核定已于2021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随后每年动态开展山洪灾害重点村落预警阈值复核。初步探索建立以实测雨量水位和预报雨量相结合的小流域山洪预报预警机制,初步建成集山洪风险区划、风险对象清单、预警信息发布、转移避险管控为一体的山洪灾害防御数字化应用。依托应用可完成上述时段的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五色图”绘制,及时向危险区域发出预警。已印发《关于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选定建德等13个县(市、区)为标准化建设试点县;目前全省65个县(市、区)、1043个乡镇(街道)、16360个行政村(社区)配备卫星电话、排水泵和应急发电机等实现全覆盖;落实预警责任人,省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共录入更新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转移避险县乡村三级责任人共10.3万人;督促乡镇、村居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初具规模,确定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5个直升机常态化备勤基地,研究制定高速公路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建设标准和布局方案,已确定160个临时起降点。

  6.做好城市内涝治理。组建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专班,建立联动会商机制。编制印发全省城市内涝治理“十四五”规划,注重征集吸收各方意见。组织各地深入开展城区易淹易涝风险隐患排查,加快推进现存城市易涝区域整治。修编《浙江省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编制应急工作指南和案例库,出台《浙江省城市易涝区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组建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专家库。

  7.提高应急响应期间渔船秩序管控能力。对辖区重点船舶即无动力船舶、长期停航船舶、法院扣押船舶、施工作业船舶、客船等船舶开展全面排查,对重点水域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摸并建档跟踪。建立防台风险整改动态跟踪表和防台风险整改情况汇总表,对辖区每个防台风险动态的整改要求、整改时限、主体责任单位、整改措施等内容实施全链条跟踪闭环管理,并落实专人定期跟踪落实汇总。提升外省过境船舶防台动态感知能力,积极申请接入全国沿海船舶AIS数据。推进渔船数据信号共享共用,目前正在对接接入全省渔船北斗定位信号。加快推动船舶交管中心(VTS)改造,进一步提升航经船舶感知能力。

  (五)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相关党内法规制度送各位省委常委,作为必学内容。认真做好2020年度省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每位省领导广开渠道听取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这次省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共征求到对班子的意见建议210条次,对常委个人的意见建议18条次,进一步营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厚氛围。民主生活会上,省委常委会班子成员之间共提出批评意见108条。全面总结做法经验,提出检视问题整改和深化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省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质量。

  2.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等关键核心人才的引进培养。一是坚持按需引才,协同产业科技部门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注重将人才引进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需求相衔接,集成部门政策资源,进一步提升引才精准度、协同度、契合度。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紧扣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10大标志性产业链,把我省的产业链断链风险“两张清单”转化为“引才清单”。二是突出引才重点,省级重大人才工程优先支持顶尖人才和青年人才。深入实施省“鲲鹏行动”计划,加快集聚全球顶尖人才,积极推动基础研究攻坚和核心技术攻关。目前省“鲲鹏行动”计划累计遴选产生4批次38名人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型团队等重大人才工程安排40%左右比例用于引进支持青年人才。三是指导编制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紧扣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需求,坚持以企业、行业为主体,指导各地抓紧梳理200个左右高端装备等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针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下的新职业工种,积极探索评价认定标准,促进技能人才培养目录与产业发展方向相适应。四是突出培育高技能人才。抓住高技能人才不够这个主要矛盾,大力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着力锻造一批数量充足、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启动首批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工作。五是夯实技能人才培养基础。新组建工匠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集成人力社保、教育、工会等部门政策资源、平台资源、培训资源,推动形成“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培育体系。3月25日,召开全省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开展“技能浙江”行动,明确今年培训110万人次。截至8月底,全省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47.6万人次。

  3.进一步加强国企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把中央巡视整改纳入今年国企党建工作要点,部署开展国企党建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聚焦巡视整改提出12项举措,并建立督办联系报告制度。二是省国资委党委召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带动24家省属企业全部召开部署会,全面推开整改工作。三是改进国企国资系统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导国资委召开2020年度省属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24家省属企业全部召开二级单位述职评议会,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四是指导省属企业全面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3月份,24家省属企业以党委会议形式专题研究下级企业党建,系统梳理存在问题,针对性拿出整改举措。五是全面开展角色意识大体检,组织二三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围绕政治意识强不强、党建“第一责任”落实好不好、作风形象硬不硬等方面剖析查摆问题,由隶属的省属企业党委进行专题分析、分类排序。六是开展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够问题专项检查,各省属企业对下属二三级企业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情况进行全面检视。七是全面完成基层党组织应建未建问题专项检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推进成立联合党组织。八是按照“国企党建三十条”落实年行动部署,指导省国资委调研推进国企党建“双融”工程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4.进一步加强干部统筹培养使用和长远谋划。一是制定出台《关于适应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需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以及选人用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全面立体透视察人识人机制、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精密智控干部大监督机制等“一体系三机制”政策文件,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推动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二是对《浙江省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对《规划纲要》相关指标任务要求进行了优化,下发《关于推动〈浙江省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优化提升的通知》,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制定下发《关于高质量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高质量做好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召开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部署会,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全省提升党员干部推进现代化建设新能力暨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以换届为契机,推动干部队伍有机更新、系统优化。四是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干部接续培养体系,在“一体系三机制”政策文件中集中体现,提出明确指标要求,严格落实“5年5000名”选调生“源头工程”,构建完善干部成长链条。五是下发《关于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关键岗位干部备案管理的通知》,对关键岗位干部进行重点选配,对县(市、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职等岗位实行备案管理。六是印发《开展省直机关年轻干部“三走进、三服务”行动的通知》,推动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历练,进一步优化成长路径。七是完成2020年省直单位省管干部提任情况以及部分重点单位近三年提任情况分析,研究提出2021年干部调配重点考虑,并统筹抓好落实。八是建立预警制度,进一步抓好中央《规划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5.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和储备。一是开展“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能力”课题研究,贯彻《关于适应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需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结合市县乡换届和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落实。二是实施干部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能力提升计划,启用干部网络学院新址,拓宽专业培训有效路径。三是对专业干部评价标准进行研究,在干部调配中根据市县、部门不同专业化配备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选配,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抓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大聘任制公务员工作力度,指导嘉兴市完成第一批聘任制公务员招录工作。五是深入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6.进一步加强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的高、专、精干部人才建设。一是在《关于高质量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高质量做好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在市县乡换届中积极选配专业素养好、推进现代化建设新能力强的干部,督促宁波市在县乡换届时注重配备熟悉油气产业、港口航运、高端制造业的干部。二是深入实施舟山新“百人计划”,继续选派优秀专业干部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三是支持舟山市推动干部人才挂职或跟班学习,协调选派优秀干部人才赴省部属单位和上海、海南、深圳等其他自贸试验区、先行示范区进行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四是宁波市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从市直单位选派专业化干部到自贸试验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企业攻坚历练,选派优秀干部到国内先进自贸试验区和相关央企、协会等实训锻炼。目前,已选派31名干部开展实训锻炼。五是支持和指导宁波等地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工作,补充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支持舟山市定向选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充实到自贸试验区干部队伍,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需求,探索开展定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部分引进市内的高端紧缺专业人才选拔为领导干部。2021年7月,舟山市会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联合开展“优秀学子舟山行”“博士生实践团”活动,共80余名名校优秀学生来舟山参加活动。

  (下转第六版)

  (紧接第五版)六是支持宁波市以开发园区整合提升为契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通过留任一批、充实一批、改任一批、交流一批,面向全国全省发现物色亟需紧缺专业人才,重点补充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干部。统筹编制资源使用,持续加大宁波市自贸试验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招录力度。2021年已录用急需专业公务员33名、选调生8名、选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12名。七是深入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指导宁波市举办自贸试验区建设专题培训班和相关专业化能力培训班。

  7.进一步加强符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在《关于高质量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高质量做好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在市县乡换届中积极选配专业素养好、推进现代化建设新能力强的干部,督促嘉兴市在县乡换届时注重配备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区域经济、能够促进与上海等地融合发展的干部。二是探索建立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干部交流机制,做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人员转隶和增补工作,共增补2名、新选聘4名浙江干部到执委会工作。开展与上海市、江苏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共选派5名干部到上海市挂职,接收上海市5名干部到我省挂职。三是深入实施新“百人计划”,做好第二批29名嘉兴新“百人计划”干部人才选派工作。四是指导嘉兴市选派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金融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等市级机关部门干部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挂职,新选派15名干部到示范区嘉善片区挂职。五是加大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专业干部选聘力度,指导嘉兴市综合运用选聘、招聘、特聘等干部选拔聘任(用)方式,从国有企业、金融单位、高校等领域选拔一批人才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工作。运用“双一流”高校选调、聘任制公务员招录等方式,引进一批经济学、金融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等紧缺专业人才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六是深入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支持嘉兴市加大与长三角城市联合办学力度,有计划办好服务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系列专题研讨班和提升系统观念和现代思维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提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干部队伍专业素能。

  8.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的日常管理。一是系统梳理相关干部的具体兼职情况,并逐一抓好整改。二是督促相关领导干部及单位抓好违规兼职问题清理,并做好政策指导。三是相关违规兼职的领导干部均提交了辞职申请,按规定辞去兼任的社团职务。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以上率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省委常委会进一步提高主责意识,定期研判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重视各级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强调将政治标准贯穿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始终。持续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对不断发生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有关市和省直部门进行专题分析研判,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剖析公检法司等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推动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后半篇文章”。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制定省领导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方案,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意见。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监督清单,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省委巡视工作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11个市、11个省直属单位党委(党组)落实责任制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指出问题994个、提出整改意见83条。通报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追责问责典型案例,督促有关县(市、区)整改主体责任转嫁问题。

  2.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推动各级纪委监委强化“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完善政治监督工作推进体系,实现政治监督跟进更及时、指向更精准。一是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省纪委省监委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明确政治监督7个方面重点任务、12项具体选题,健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落实清单“四清单”工作机制,督促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在落实‘六稳六保’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常态化、制度化抓好疫情防控监督,推动各地各单位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紧跟疫情防控重心变化调整监督重心,推动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防控信息数据共享、传染病医院建设,不断巩固深化疫情防控成果。二是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十三项实施意见和“五张责任清单”,推动树立“领导就是监督”的理念,实施年度报告制度,打好压责任、纠偏差、防风险、抓整改、促发展的组合拳,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推动监督与被监督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运用好情况报告制度等重要监督抓手,推动“一把手”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细落实。三是坚持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管干部、带队伍,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全员覆盖开展“严纪律、强队伍、作表率”专题活动,明确26方面任务推进最严格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持续防治“灯下黑”,努力成为全省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排头兵。

  3.从严从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把握浙江进入减存量遏增量深入推进期的阶段性特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注重严惩腐败与严肃教育、严密制度、严格要求紧密结合,以系统观念持续深化制度集成、方法集成、效果集成。一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行业和环节,深挖彻查、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1—8月全省共立案查处15333件,同比增长14.1%。开展政法、国企、教育、医疗、开发区、金融、供销社等7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把握行业性腐败的特点和规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成措施打好存量腐败歼灭战。深化以案促改,针对系统性、行业性腐败背后的制度缺失找对策、提建议,推动惩治腐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效贯通。二是推动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对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监督与保障、组织与实施、适用与执行等内容作出了细化规定,为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塑造提升“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提供坚强保障。三是深入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年”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15个专项治理,对村级“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持续开展专项“清淤”攻坚,1—8月全省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557个,处理3456人,移送司法205人,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针对“农村‘三资’、基层医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省纪委省监委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建立“室组厅(局)联动”机制,联合推进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有力推动了农村资源资产交易不规范、欺诈骗保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

  4.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强化专家管理和串标围标治理,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开展《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二是修订公路、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招标文件范本。三是制定《关于做好进一步推进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落实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地方招投标制度规则制定活动。四是编制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发展“十四五”规划,对构建招投标整体智治监管体系作出具体部署。五是开展全省建筑市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企业参与竞争问题专项整治。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落实,补齐电子招投标条件下串标围标认定难、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分散等短板。

  5.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省纪委省监委出台《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意见》,突出纠树并举,因时因势开展10类问题小切口专项治理,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形成习惯。一是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精文减会存在隐形变异等6类问题强化专项监督,设立22个基层作风建设观测点,动态监测基层减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1—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95起15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9人。针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推动出台进一步规范集中开工重大项目管理的制度,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共享等机制,有力推动问题解决。针对“杭州市天子岭垃圾填埋场臭气治理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督促推动废塑料分拣、生活垃圾零填埋等措施落实,加强检测巡检,推进生态治理。针对“基层会议多”问题,推动制定下发《关于在县(市、区)实施会议年度指标管理的通知》。针对“重拆迁轻安置”问题,督促各市年底前完成8年以上未安置家庭的回迁安置,并研究制定拆迁安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有的县(市、区)“最多跑一次”改革互设前提条件问题,督促指导宁波市建立健全便民利企的行政审批制度和长效服务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相关问题发生。二是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违规吃喝等4类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天价茶”“吃公函”、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公共资源中私人会所“回头看”整治成果,防止老问题复发、新问题萌发。1—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526起19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22人。三是大力培树新风正气。注重系统观念、“纠”“树”并举,把培树新风正气纳入清廉机关、清廉村居等清廉单元建设,细化省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五个严禁”等纪律要求,突出用制度机制来“立”、关键少数来“带”、乡规民约来“管”、清廉文化来“引”,推动净化政治生态、塑造文明风尚。

  6.一体推进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省委进一步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各有关党组织责任,对上次中央巡视反馈的8个未整改到位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的6项边改边犯问题、近三年审计指出的4类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同此次中央巡视指出的问题一体推进、联动整改,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中的重大任务,形成问题整改动态更新、定期评估、反复迭代的工作闭环,推动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浙江省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落实“两个维护”要求的高度,坚持党建统领、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综合集成,把数字化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围绕“四张清单”“六大行动”和“五项机制”的系统架构,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在作风建设上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以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展现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12388;邮政信箱:杭州市省行政中心9号楼省纪委信访室,邮编310025;电子邮箱:xfjb@zjsjw.gov.cn。以上方式请注明“对浙江省委关于中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

  附件:1.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浙江省委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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